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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会计硕士(MPAcc):
注: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法
(三)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H3-101(北校门进入右转约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7月11-14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根据学位办[2012]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院系为会计硕士-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风景园林方向)-城市设计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电子信息学院,请在备注栏填上“深圳”。 考生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编号!
3、考生仔细核对《资格审查表》有关信息(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第二代身份证号)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此外考生需妥善保留资格审查表以备12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审查用。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6、报考我校考生可在湖北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7、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其他事宜: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到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考试科目: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会计综合知识:《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法律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3、工程硕士入学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暂不接收小语种考生的报考)。
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复试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测试(工程硕士复试为专业基础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另行通知),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由武汉大学相关学院具体组织。
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信息。
七、录取原则
2、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调剂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外地学员在校本部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所在单位承担。
3、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九、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企业人员集体报读 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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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2014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